• 2021-09-30 12:4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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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香港特区立法会9月30日经过《2021年证券及期货(修订)法令草案》及《2021年有限合伙基金及商业登记法例(修订)法令草案》(简称"修订法令")。香港特区政府财经业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对此表明欢迎,他表明,此举可激活香港财物及财富办理业的久远开展。

    △香港特区政府财经业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

    修订法令建立了新的基金迁册机制,现有在外地以公司或有限责任合伙方式铁血人建立的出资基金搬迁注册及营运地点到香港时,可别离注册为开放式基金型公司或有限合伙基金。该迁册机制将于本年11月1日起施行。

    许正宇表明,香港尽力发挥作为世界财物及财富办理中心的优势,引进基金迁册机制,令香港的出资基金准则趋于完善,以招引世界各地的出资基金在香港落户,令香港成为首选的基金注册地,带动对本地相关专业服务的需求,稳固香港世界金融中心的位置。

    现有在外地以公司或有限责任合伙方式建立的出资基金,在迁册机制下可别离向证券及期货业务督查委员会或公司注册处申请在香港注册为开放式基金型公司或有限合伙基金。基金迁册来港后,其持续性(包含已缔结的合约及取得的产业)会取得保存,不会因而发生新的法令实体而须闭幕原基金。基金会与其他在香港新建立的开放式基金型公司或有限合伙基金相同,享有相同的权力、承当相同的责任,而且须在迁册后在其原建登时吊销注册。(总台记者 周伟琪 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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