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4-12 11:3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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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近来,冀州区公安局民警工作中发现郑某疑似有双重国籍,将此头绪第一时间转交给户政大队。

    3月18日,冀州区居民李某的我国护照到期,到冀州区出入境处理大队处理事务。民警处理事务核对时发现,母亲李某持有女儿郑某的加拿大护照复印件。通过户政大队民警进一步核实,确认郑某已参加加拿大国籍,并在加拿大久居,但未刊出固定资产管理系统我国国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三条及第九条之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不供认我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久居外国的我国公民自愿参加或获得外国国籍的,即主动损失我国国籍。因而,郑某主动损失了我国国籍,其我国户籍应予刊出。

    冀州区公安局户政大队民警向郑某实行奉告程序后,刊出了其我国户籍。

    警方提示

    关于获得外国国籍或赴港、澳、台久居人员刊出户口的温馨提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九条规则:"久居外国的我国公民,自愿参加或获得外国国籍的,即主动损失我国国籍。"我国不供认双重国籍,当我国公民获得其它国籍后,我国国籍就天然损失。

    如果您或您的家人已获得外国国籍,请带着自己或已获得外国国籍或赴港、澳、台久居家人的寓居国(区域)永久居留资历证明或外国有用护照、具有资质组织出具的翻译件、《内地居民请求前往香港/澳门久居同意通知书》(经出入境处理部门同意前往香港、澳门区域久居的供给)、《刊出户口通知书》(经出入境处理部门同意前往台湾区域久居的供给)以及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处理户口刊出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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