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议书的公告。
公告显现,东北制药于2023年1月18日收到辽宁省商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本机关")下发的《行政处罚决议书》(以下简称‘决议书’)。
《决议书》主要内容显现,辽宁省商场监督管理局确定:当事人构成修正前的《反垄断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制止的乱用颗粒包装机商场分配位置"以不公平的高价出售产品或许以不公平的贱价购买产品"行为。
对此,辽宁省商场监督管理局对其作如下处理决议:一是责令中止违法行为;二是对当事人处以其2018年度我国境内出售额2%的罚款,合计人民币13,300.44万元。
东北制药表明,本次行政处罚是针对公司2018年11月至2019年6月期间产生的事务行为,公司已自收到反垄断立案查询奉告后当即依据国家相关部分要求整改。
关于本次行政处罚关于公司的影响,东北制药表明,本次罚款金额估计将削减公司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300.44万元,详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承认后的成果为准。
于同日,东北制药发布2022年年度成绩预告,公告显现,公司 2022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估计为28,000万元―40,00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82.75%―303.93%。
此外,和讯网从天眼查App得悉,近来,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增一则被履行人信息,履行标的324万余元,履行法院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现在,该公司累计被履行金额超912万元。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6月,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为郭建民,注册资本约13.5亿人民币,经营范围含原料药、无菌原料药、食物添加剂、液体消毒剂制作和出售等,由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方威、武恩波等一起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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