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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3月22日电 (罗婕)22日,云南省嵩明县公安局发布"女孩将小男孩扔入井中"的情况通报,涉事男童经送医院查看,无外伤,现在已康复。
通报称,发现网传"女孩将小男孩扔入井中"相关视频后,公安机关当即展开调查核实作业。经核实,2023年3月8日16时许,嵩明县小街镇某村杨某(男,4岁)与同村街坊王某(女,7岁)在村中水井旁游玩时,王某将杨某抱起放入水井中,该水井井口至水面2.65米,水深2米。
邻近乡民听见呼救声后,当即展开救援,及时将杨某救起。3月10日,杨某经送医院查看,无外伤,有轻度发热shib行情咳嗽。现在,杨某已康复。涉事儿童家长平常无对立,在当地村委会的调解下,已达成宽和。
嵩明警方提示,为防止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形成不良影响,请广阔网民不要传达相关视频。公安机关将会同属地党委政府强化安全防备宣扬教育作业,防止此类事情再次发生。(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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