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08-23 09:3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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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新社首尔资本创投8月22日电 (记者 刘旭)当地时刻22日,韩国首尔中心地方法院就两起二战时期被日本强征的韩国劳工遗属对日企索赔诉讼作出二审判定,均推翻一审成果,判定被告日企向原告付出补偿金。

      据韩联社报导,韩国劳工郑某在世时陈说其于1940年至1942年被强征到日本岩手县的炼铁厂劳役。据此,郑某遗归于2019年4月针对日本企业日本制铁提起索赔诉讼。一审法院以遗属行使损害补偿恳求的权力已失效为由判处原告败诉。二审法院则推翻一审判定,判定被告日企向原告付出1亿韩元(约合53.2万元人民币)补偿金。

      同日,首尔中心地方法院在另一起韩国劳工闵某遗属向日本制铁提起的损害补偿诉讼中也推翻一审判定,判令日本制铁补偿原告8000万韩元。

      日本1910年至1945年殖民统治朝鲜半岛期间强征大批劳工到日本做苦力。长期以来,韩国受害劳工及遗属屡次提起诉讼向日方索赔,但日本政府和相关企业一向以《韩日恳求权协议》“已处理”索赔问题为由回绝补偿。

      韩国大法院2018年经过补贴政策全院庭审判定,清晰韩国和日本1965年康复邦交正常化时签署的《韩日恳求权协议》并不阻碍二战时期被强征的韩国劳工行使个人索赔恳求权。

      在尔后的多起相关判定中,二审法院以为,诉讼时效的起算时刻不应是2012年,而应是韩国大法院经过全院庭审判定的2018年,因而“时效已过”并不建立,故而推翻一审判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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