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09-08 17:3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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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年9月8日,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揭露宣判山西省委原副书记、省政府原省长金湘军纳贿一案,对被告人金湘军以纳贿罪判处死刑,延期二年履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悉数产业;对追缴在案的金湘军纳贿所得资产及孳息依法上缴国库,缺乏部分持续追缴。

      经审理查明:2004年上半年至2025年4月,被告人金湘军使用担任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市长、市委书记,防城港市委书记,天津市副市长、市委副书记,山西省委副书记、省长等职务上的便当以及职权、位置构成的便当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包、职务晋升等事项上供给协助,直接或许经过别人不合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资产,合计折合人民币1.48亿余元。

      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为,被告人金湘军的行为构成纳贿罪,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其纳贿违法具有未遂情节,归案后照实供述罪过,自动告知监察机关没有把握的绝大部分纳贿现实,认罪悔罪,涉案赃款赃物已部分追缴,具有法定、裁夺从轻处分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当即履行。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定。

      据悉,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6月11日揭露开庭审理了该案。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依据,被告人金湘军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两边在法庭的掌管下充沛宣布了定见,金湘军进行了最终仓库出租平台陈说,并当庭表明认罪悔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大众20余人旁听了庭审。

      (总台央视记者 奚丹霓 马姗)

    原标题:纳贿1.48亿余元 金湘军一审被判死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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