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报全媒体讯 一男子伙同他人开设地下赌场,案发后在取保候审1号影院期间竟脱逃,拒不到庭。近日,这名视法律如儿戏的男子终于尝到了苦果:原本可能被判处缓刑的,结果法庭对其从重处罚,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5万元。
今年35岁的李某是安徽人。2014年8月,李某伙同何某等人,先后4次在新北区薛家、武进礼河等地开设地下赌场,非法抽头获利共计1.85万元,后被警方抓获。
案发后,李某被警方取保候审。2015年7月10日,李某和何某等4人的开设赌场一案在新北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可唯独李某不见人影,法官和检察官打电话也联系不上他,不得不中止庭审。直到5个月后才恢复庭审,对何某等3名被告人先行依法判决。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在取保候审阶段,被告人必须随传随到。法院于是通知警方将李某列为逃犯,上网追逃。
而李某脱逃期间因害怕被抓,不敢去补办身份证,也不敢找份正当工作做。即便如此,他也没有反思自己的罪行,还继续跟一堆所谓的“兄弟”鬼混,参与赌博。
今年9月19日,李某在天宁区某小区一楼顶赌博时,被朝阳桥派出所民警当场抓获。民警一查,发现李某还是网上逃犯,于是移交薛家派出所处理。经查,李某从2009年起,先后多次因为赌博被罚款或者行政拘留。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已犯有开设赌场罪,且在取保候审期间,为躲避法律制裁而出逃。李某藐视法律,视法律如儿戏,应从重处罚。 (王芳 殷益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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