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7-11-23 10: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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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原标题:重磅!12部分联合发文,处理佛教北城代刷网 会员代刷网 腾讯业务低价代刷道教商业化问题!

    国家宗教事务局等12部分联合发文处理佛教道教商业化问题

    为深化学习遵循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国宗教作业会议要求和新修订《宗教事务法令》有关规则,进一步处理佛教道教范畴商业化问题,国家宗教局、中央宣扬部、中央统战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发改委、公安部、财政部、住建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旅行局、证监会、国家文物局等12部分近来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处理佛教道教商业化问题的若干定见》。

    近年来,佛教道教展开总体平稳,在保护社会调和安稳、促进经济社会展开中发挥了积极效果。但也存在一些杰出问题,其中,出资缔造、承包运营寺庙宫观等商业化问题最为社会所重视。商业化问题解决欠好,不只会影响佛教道教的健康传承展开,还会损坏社会风气,引发权利寻租、灰色买卖等糜烂行为。

    《定见》拟定过程中,坚持问题导向,充沛听取各地及相关部分定见,清晰方针界限,落实作业责任,针对佛教道教范畴商业化问题的主要表现,从10个方面提出处理的详细行动。

    一是清晰佛教道教活动场所短信群发的非营利性质,阻止商业资本介入佛教道教,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王瑞出资或承包运营佛教道教场所。

    二是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假借佛教道教名义展开活动、谋取利益,以佛教道教活动场所为主要旅行内容的景区,不得利用佛教道教活动场所收取高价门票,从严控制兴修佛教道教主题内容的文明景区。

    三是持续整治滥塑大型露天宗教造像,任何组织或许个人不得出资建筑或承包运营大型露天宗教造像,阻止在宗教活动场所外建筑大型露天宗教造像。

    四是标准烧香、放日子动,引导信教大众树立保护环境的理念。

    五是依法加强互联网宗教信息效劳处理,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效劳,应当经省级以上政府宗教事务部分审阅赞同后,按照国家有关互联网信息效劳处理和宗教事务处理的相关规则处理。

    六是标准佛教道教活动场所运营活动,运营活动的收益用于佛教道教活动场所的自养及与其主旨相符的活动以及公益慈善事业。

    七是加强佛教道教集体和场所财政监督处理。佛教道教场所应当实行国家一致的财政、税收、资产、会计准则,开设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依法处理税务挂号。

    八是引导佛教道教界正确认识和处理商业化问题,深化教风建设,抵抗商业逐利和奢侈之风,根绝教职人员直接参加商贸活动、为商业活动站台等行为。

    九是辩证看待宗教的社会效果,要求各级党政干部严守方针法规红线,不得支撑参加“宗教搭台、经济唱戏”,不得以展开经济、促进旅行和昌盛文明名义滋长宗教热,阻止党政机关和作业人员从宗教事务中谋取利益。

    十是依法依规处理佛教道教商业化问题,各部分协调合作,齐抓共管,运用言论力气推进处理作业。

    《定见》的出台,是深化遵循落实十九大精神的重要行动,有利于保护佛教道教界合法权益,确保佛教道教健康展开,营建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实在保护社会调和安稳。

    关于进一步处理佛教道教商业化问题的若干定见

    在我国,佛教道教历史悠久,信教大众很多,影响广泛。近年来,佛教道教展开总体平稳,但在新形势下一些问题日益凸显,社会反映最激烈的是商业化问题。这个问题如果处理欠好,不只违背宗教方针和法令法规,打乱正常的宗教活动次序,损害佛教道教清净庄重的形象,并且损坏社会风气,繁殖权利寻租、灰色买卖等糜烂行为。为深化遵循全国宗教作业会议精神,进一步处理佛教道教商业化问题,提出以下定见:

    1.佛教道教活动场所有必要坚持非营利性质。阻止商业资本介入佛教道教,任何组织或许个人不得出资或承包运营佛教道教活动场所,不得以“股份制”“中外合资”“租赁承包”“分红提成”等方法对佛教道教活动场所进行商业运作并获取经济收益,阻止将佛教道教活动场所作为企业资产打包上市或进行资本运作。佛教道教活动场所用于宗教活动的房子、构筑物及其隶属的教职人员日子用房不得转让、典当或许作为什物出资。任何组织或许个人捐资建筑佛教道教活动场所,不享有该场所的所有权、运用权,不得从中获取经济利益,不得借此干与场所的内部事务,该场所有必要交由佛教道教界处理运用。佛教道教活动场所内不得设立只对少数人敞开的会所。

    2.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假借佛教道教名义展开活动、谋取利益。非宗教活动场所、非宗教集体、非宗教院校不得展开宗教活动,不得收取宗教性捐献。历史上曾经是佛教寺庙、道教宫观,现未挂号为宗教活动场所的,不得以佛教道教名义举行开光、祈福、进香等活动,不得以积德行善箱等方法征集和收取宗教性捐献。以佛教道教活动场所为主要旅行内容的景区,不得利用佛教道教活动场所收取高价门票。从严控制兴修佛教道教主题内容的文明景区,兴修此类景区,须严厉实行有关法定手续,并充沛听取政府宗教事务部分和佛教道教界定见,承受当地宗教事务部分的方针辅导和行政监督。阻止以佛教道教名义进行商业宣扬,阻止行业协会、商会、公司企业冠以佛教、道教称号。阻止冒充或雇佣冒充佛教道教教职人员进行宗教活动、骗取钱财。

    3.持续整治滥塑大型露天宗教造像。任何组织或许个人不得出资建筑或承包运营大型露天宗教造像。阻止在宗教活动场所外建筑大型露天宗教造像,从严控制在宗教活动场所内建筑大型露天宗教造像。关于违背《宗教事务法令》、城乡建设规划和文物保护规则,不契合宗教仪轨或造型低劣的大型露天宗教造像,应当予以撤除,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未经赞同缔造的大型露天宗教造像一概不得对外敞开,不得展开宗教活动,不得收取门票和宗教性捐献。已经赞同敞开的,有必要交由宗教界处理运用,不得进行商业运作、宣扬并从中获取经济利益。

    4.阻止乱烧香、乱放日子动。阻止佛教道教教职人员和旅行从业人员等以任何名义诱导、钳制游客和信教大众烧高香、抽签卜卦,炒作售卖“头香”“头钟”。依法查处劣质违规燃香类产品,标准香烛运营。佛教道教集体、场所和教职人员要倡议文明敬香,优化寺观环境。属于文物保护单位的佛教道教活动场所要将文明敬香作为保证文物安全的重要办法之一。佛教道教界要进一步标准放日子动,引导信教大众树立保护环境的理念。阻止利用放日子动展开商业性运营,坚决阻止各类违背法令法规、破坏生态环境、损害人身安全的放日子动。佛教道教界以外的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佛教道教名义展敞开日子动。

    5.依法加强互联网宗教信息效劳处理。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效劳,应当经省级以上政府宗教事务部分审阅赞同后,按照国家有关互联网信息效劳处理和宗教事务处理的相关规则处理。非宗教活动场所、非宗教集体、非宗教院校和个人设立的互联网宗教信息渠道不得组织宗教活动,不得展开“网上烧香”、“网上礼佛敬佛”、网上积德行善箱募款和售卖佛教道教衍生商品等活动,不得承受宗教性捐献。宗教活动场所、宗教集体、宗教院校设立的互联网宗教信息渠道承受宗教性捐献,应当恪守《宗教事务法令》、《社会集体挂号处理法令》和《宗教活动场所财政监督处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则。

    6.标准佛教道教活动场所运营活动。佛教道教活动场所内能够经销佛教道教用品、艺术品和出版物,展开与其宗教主旨、风俗相符的运营活动。运营活动的收益用于佛教道教活动场所的自养、与其主旨相符的活动以及公益慈善事业。政府宗教事务部分要引导佛教道教界增强法令认识,在法令方针范围内展开与其教义教规相符的运营活动,依法加强对场所设立的素餐馆、法物流转处等运营网点的监管。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佛教道教活动场所内设立商业效劳网点、举行陈设展览、拍照电影电视片和展开其他活动,应当事前征得该场所赞同。

    7.加强佛教道教集体和场所财政监督处理。佛教道教集体、场所应当实行国家一致的财政、税收、资产、会计准则,开设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依法处理税务挂号,照实申报收入状况、资金运用状况等重要信息。契合非营利组织免税资历认定条件的,可依法申报税收减免。佛教道教集体和场所兴办的经济实体,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则独立进行财会挂号核算并照章交税。政府宗教事务部分要辅导佛教道教活动场所建立健全财政处理组织,拟定完善财政和资产处理、会计核算、积德行善箱处理等准则,引入社会监督处理机制,加强财政公开,以恰当方法向信教大众发布财政收支和承受、运用捐献状况。

    8.支撑佛教道教界正确认识和处理商业化问题。鼓舞和支撑佛教道教界深化教风建设,完善教规准则,引导教职人员遵规守戒,宏扬崇尚节省的优良传统,抵抗商业逐利和奢侈之风,不断提升教职人员素质,纠正崇奉淡漠、戒律松懈等问题,惩治教风不正、借教敛财等行为。支撑佛教道教集体、院校和场所加强对教职人员的监督处理,引导教职人员把时间和精力用在提升本身宗教涵养、展开宗教教务上,不得直接参加商贸活动、为商业活动站台。佛教道教教职人员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依法追查其法令责任。鼓舞和支撑佛教道教界增强效劳信教大众认识,按民主准则处理集体、场所事务,完成财政、人事、活动等方面处理标准化,保护清净庄重的形象。

    9.辩证看待宗教的社会效果。各级党委政府要正确理解和掌握党的宗教作业根本方针,各级党政干部要严守方针法规红线,不得支撑参加“宗教搭台、经济唱戏”,不得以展开经济、促进旅行和昌盛文明名义滋长“宗教热”。阻止党政机关和作业人员从宗教事务中谋取利益,坚决惩治糜烂。阻止党政领导干部违规干与宗教内部事务、参加运营活动,违者由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分按照有关规则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10.依法依规处理佛教道教商业化问题。政府宗教事务部分和公安、规划、住宅和城乡建设、文明、工商、旅行、文物、网信等部分要加强各自范畴的监管和处理力度。对存在商业化问题的佛教道教活动场所,政府宗教事务部分要按照《宗教事务法令》和其他法令法规,视情节轻重采纳正告、责令改正,直至依法吊销其宗教活动场所挂号证书等办法予以整改。对存在商业化问题的其他场所和组织,其主管部分负主要处理责任,要按照相宁远关法令法规,采纳没收违法所得、给予治安处理处分、追查刑事责任等办法依法查处。政府宗教事务部分要自动发布方针和信息,扩展社会知晓面,支撑媒体曝光揭丑,运用言论力气推进处理作业;要推进佛教道教活动场所根本信息布告和悬挂一致标识牌作业,便利大众查询辨认,承受社会监督;要辅导佛教道教集体做好教职人员认定、证书颁布和根本信息网络查询等作业,保护佛教道教的正常次序。

    来历:国家宗教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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